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

[Media媒體]「時事(2):來聊一下寶春。」

http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43/article/218
近「吳寶春事件」鬧得沸沸揚揚,不注意到也難,
是最近除了分屍案、媽媽嘴案、Dr. Chicken Pie事件之外最大的新聞,
一直到今天新聞報導出來「教育部擬修法」為止,可以算是告一段落。

隨著時間過去,我看這件事情有幾個思考的角度:


我個人關注這件事情是從這蘋果日報這篇新聞開始,
最初的想法是關注在「台灣能不能得留住人才?」這件事情上打轉:
我們現行的行政以及教育制度是否能留住「非學歷勝利者」的人才?
像是吳寶春、阿基師......在各行各業走出一片天,
但是沒有任何學術背景的人們,是否有機會能在國內的教育體系進修?
在教育機構與教育需求之間,似乎存在著沒有效率的交換行為,
而這當中有一部分是來自於「學歷不符合」的現行法規限制,
例如最關鍵的、讓吳寶春無法申請的原因在於,
雖然擁有甲級證照一樣能報考,但是有些種類的證照如烘焙,
最高也只能到乙級,很明顯的這項規定,
會阻礙了不少傑出人士繼續進修的機會。

再說,管理這一門學問,很大一部分程度,
仰賴同學間實務經驗的的切磋琢磨,理論知識架構則是輔助性的歸納整理,
尤其是在職專班,上述的教學互動更顯得重要。
照這樣看來,吳寶春確實沒有理由被政大拒於門外。

不過隨著馬英九總統「務必把吳寶春留下來」的命令一下、
行政院以及教育部旋即「擬修訂法案」的後續行動出現,
(見蘋果日報:「留住吳寶春」 馬總統下令
當我再次回頭思考這些問題時,事情又可以分成幾個部分。

首先我第一個反應是:總統有權力繞過民意機關進行修法嗎?
後來這個疑惑瞬間被子祁學弟給解決了,
只能說我公民與道德沒有學好,因為大學入學標準是由教育部擬定,
屬於「行政法」,實際上應該可以由行政院長(以及背後的總統)修訂。
(延伸: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

但在此同時另一個問題也浮現了?為什麼現在才發現、才修呢?
這樣我們錯過多少個吳寶春?儘管這些問題還是會回到「教育僵化」的討論上。

在此先打住。

假設我們今天從「教育接受者」的角度,
切換到提供教育的「學校機構」呢?那事情或許有更多的討論空間:

首先,正如同李家同老師在ETTODAY的報導中所說,
吳寶春能做出享譽國際的冠軍麵包,已經擁有別人都學不來的「一技之長」,
不懂為何非得要申請EMBA不可......」
如果對於EMBA的定位放在「碩士級的學術機構」、「學管理技術的地方」
而忽略掉系友間那些社交關係網絡的價值,那確實沒有什麼必要。
再說,如果真的要學習一些管理知識,還是有許許多多資源可以方便利用,
為什麼要選擇一學分要一萬元左右的EMBA就讀呢?

其次,就算吳寶春很想念、多學點經營管理的技巧,
但我們曾經考慮過他適合嗎?他如果真的錄取了,後續的結果如何?
我的想法正如同Jack老師在臉書上所說的下面這段話:

“......吳寶春的專業能力無庸置疑,也有其管理專長,
但這是否真的代表他可以直接跳過高中大學階段,
而直接進政大或新大的EMBA,以英文教科書學習經濟統計會計商管等專業知識呢?
或許可以,但對他而言,會是很重的負擔。或許大家都認為EMBA就是交朋友而已,
念書或功課請秘書做做就好,這對某些大學是,但政大EMBA不是。
因此他縱使符合資格,政大也有權力不錄取,因為優秀競爭者很多。
所以不要覺得政大不接受就代表不重視人才,只是人才很多,他只是其中一人。”

假如過分放大了吳寶春身份、台灣教育體制的僵化或缺陷,
我們很難會去注意到這件事情,事實上只是眾多個案的其中一件
並不是所謂的「通則」,也不能說因為他是名人,
就一定「得通過」EMBA委員會的審核,這樣的想法只是會呈現,
嗯,並不是吳寶春迷信學歷至上的道理(他自己的故事就告訴大家了),
真正被困在學歷迷宮的,是新聞媒體,是我們這些嚷嚷著學歷歧視的民眾,
如果真的不把學歷當一回事,這件事情也沒有炒作的價值。

最後,整件事情被媒體報導成這樣之後,不但沒有幫到吳寶春,
反而給他背了許多社會壓力,「吳寶春條款」都已經祭出來了,
是不是要逼著他留在台灣念呢?
另外,總統及行政單位這樣「推一把」、「反映媒體意見」,真的合理嗎?

我相當不以為然。

*延伸閱讀:


【火線話題】何榮幸:馬總統,請給吳寶春多一些空間!


*2013/4/2的補充:後續的事實挖掘。